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具有欺骗性的做法, 由天没有足够证明,无法告他. 但我还是要告诉同行的兄弟姐妹们, 找工作要小心这样的公司. 出于我内心的不满和报复心理,我将此公司公告于此: 宝安 千禧龙电子
怎么這樣







原贴由alexsung发表:
炒人的真正原因可能不是那样,有没得罪人呀?
)Dno
nR.~]7D~hiCAx开思论坛找工作选诚信比较
原帖由 kungful 于 2006-10-12 08:05 发表
前几天在深圳晶报上看到一篇报道,试用期被炒的员工状告工厂并获得了赔偿。
法院要求厂方提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举证,最后认定炒人理由不充分而作出赔偿判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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